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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宝山大华一小区为星巴克开辟专用通道激怒业主

星巴克开辟专用通道的做法可能会引起业主的不满和抗议。

首先,星巴克开辟专用通道可能会影响小区的交通和秩序,增加小区居民的出行难度和不便。此外,星巴克作为商业企业,其经营行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小区居民的利益。

其次,业主们对此可能感到不满的原因可能包括对星巴克开辟专用通道的不理解、不支持以及对星巴克行为的不满。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例如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等。

总之,在处理类似问题时,需要平衡商业企业和小区居民的利益,确保双方都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商业企业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星巴克咖啡馆


如果一家星巴克直接开在小区里,业主会是什么感受?对于大华枫庭丽苑小区的业主们而言,他们的心情只能用喜忧交加来形容。自从去年星巴克在小区开业以来,一方面他们有着独享咖啡馆的窃喜,另一方面也为外来人员和车辆不断进入小区感到忧虑。

近期,为了给星巴克引流,小区甚至要开出一条专属通道引发业主抵制,他们质疑,商业利益岂能侵犯业主的公共利益?

星巴克进小区喜忧参半

去年年初,枫庭丽苑小区业主们发现在小区南门(武威东路上)处的一栋楼开出一家星巴克,这让不少业主开心。业主陈先生认为,有好的品牌入驻小区,一来生活方便,二来也可抬高小区身价。

去年3月,这家星巴克开业之后,确实给业主们带来了一定便利。陈先生说,他经常来这里喝咖啡,平时跟朋友聚会或跟客户见面也会选择这里,感觉有腔调,更重要的是因为开在小区里,平时人很少,环境舒适不像其他星巴克那么多人。平时来这里的人大多是小区业主,我们还很自豪这里是上海唯一拥有星巴克的小区。

但麻烦也随之而来,随着星巴克等商户开业,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也开始源源不断涌入小区,又引发了新的矛盾。有小区业主告诉记者,除星巴克外,还有房产中介、舞蹈中心等商铺,这些商铺大多从早上9点就开始营业,一直要到晚上10点才关门。每天客流进进出出,让他们对小区安全感到担心。

考虑到星巴克等商户开业带来的外来客流冲击,小区物业部门也于去年初在南门处新增一道门禁系统,外来人员需要进行身份登记才能进入。以前南门只有一道车辆进出的门禁,但是行人也可以随便进出,根本没人管。增加了行人进出门禁之后,情况稍微好了点。一名居住在该小区的业主表示。

专属通道引业主抵制

就在业主们一边享受生活便利一边忍受外来骚扰时,一场因为门禁的变更再次让矛盾激化。

去年6月底,枫庭丽苑小区业主发现,小区星巴克咖啡厅旁突然建起了专属通道,施工人员在星巴克旁架设栏杆路障,意图引导行人和车辆换一个通行模式,将星巴克和小区大门之间的区域从小区里分离出来,成为和外部道路相连接的公共区域,这引发了业主们的强烈不满。

经过多方了解,业主们终于弄清事情的原委。原来,星巴克开业后,生意不是很好,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就想为星巴克开设一个专门的出入通道,让它能够露在街面上,方便招徕顾客。

对于这一举动,业主们无法接受,自发采取了保卫行动。据一名亲历者向记者介绍,当晚有数十名业主聚集到了大门附近,与施工人员发生了冲突,并拆除了栏杆路障。居民们情绪激动,还拨打了110报警。遭到业主集体抵制后,开发商终止了这次施工。

商业利益公共利益之争

从引进星巴克到为它开辟专属通道,在业主们看来,这是一场商业利益与小区公共利益之间的碰撞。

一名知情业主向记者透露,实际上在星巴克之前,小区南门的这几栋楼就引进了商户,之前那里是一家美容院,旁边是一家便利店,但生意都不是很好,后来关了,然后就引进了星巴克和房产中介。在业主们看来,开发商为了招商引资,为商户大开方便之门,侵犯了小区业主们的公共利益,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业主停车难。

多名小区业主向记者诉苦,现在枫庭丽苑停车已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尤其是那些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小区共有1267户业主,地面固定停车位有120个,流动停车位约有六七百个,业委会和物业也曾经想了一些办法,包括将道路进行拓宽用来停车,但还存在一定的停车缺口。

如果给星巴克开辟专属通道和停车位,那么将进一步压缩业主的停车场地。业主们向记者反映,如果按照开发商和物业的想法,把星巴克和武威东路之间打通,划出一块专门的通道和停车区域的话,占据的都是小区的公共用地,相当于把这块区域从小区隔离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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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业主共有用地不可侵占

法律专家认为,如果是给商家开辟专属通道,则涉及到小区的公共用地,侵犯到业主的共同利益。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江锴表示,《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另外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的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如果开发商在没有业主委员会授权的情况下施工,业主可向房管局投诉。

《物权法》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属业主共有,产生的收益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