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之后,喝咖啡的习惯从非洲和中东地区传入欧洲,到了17世纪才普及,有了专门喝咖啡的场所。
早期的荷兰,喝咖啡的店铺用荷文或者法文,叫Koffiehuis或者café,售卖咖啡,以及一些含酒精的饮料,当时,这些喝咖啡的地方有很多叫法,也包括使用英国人的叫法coffeeshop。起码上世纪60年代之前,coffeeshop的确是指代一般的咖啡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相当于中国茶楼的以饮料消费为主的社交场所越来越多变种,产生了主要以喝酒为主的场所,称为kroeg、knijp 或者更加通俗一点的 bar ,于是,荷兰当局就将这些餐饮场所细分,对其中销售酒精饮品的场所提出了营业要求,持牌人必须有特定的资格证书。 众所周知,荷兰的政策除了中央政府的,也有各地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执行的地方政策。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荷兰正是嬉皮士文化盛行的年代,一些经营者希望设立一些店铺,在供顾客喝咖啡的同时,也可以吸食软性毒品大麻,但是,不出售酒精饮品,因为经营酒精饮品的营业执照要求过多过高。 现在比较公认的说法,是1972年在阿姆斯特丹建立的Mellow Yellow,是荷兰阿姆斯特丹第一家大麻店(也有说法,是乌特勒支1968年建立的Sarasani是第一家),东主回忆说,当时在进行商业登记的时候,考虑给这类商店一个什么样的名称好,以销售咖啡为副业,但又不卖酒,以区别于其他酒吧之类,就想出了“coffeeshop”这么一个名称,领取了营业执照,在店中偷偷售卖大麻。 结果,这一消息在大麻客的圈子中不胫而走,到阿姆斯特丹的coffeeshop买大麻,就让coffeeshop成了大麻店的专有名词。 但是,售卖大麻当时还是违法的,不过,店主能够很好地避过执法当局的检查。
当时一家在阿姆斯特丹也是1972年开业的名字叫做The Bulldog的coffeeshop经理Raymond van der Sloos回忆说,当时,阿姆斯特丹开业的大麻店就有两家,The Bulldog和Mellow Yellow,当时的大麻客,都把两家咖啡店称为coffeeshop,实际上是大麻店。买大麻,就找coffeeshop。 一位荷兰语源学者Rutger Kiezebrink认可了这种说法。Mellow Yellow,是以苏格兰歌手Donovan一首关于毒品的同名歌曲命名,当时这首歌曲在荷兰也很流行。 荷兰是1992年在“毒品法”中给软性毒品以宽容地位的,但是,在法律中尚没有明文规定。不过,由于大麻店80年代的大量涌现,coffeeshop就成了大麻店的专用名词。
来源:荷兰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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