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禁止学生喝酒违法吗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
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
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学校禁止学生喝酒违法吗怎么举报
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条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第十一条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第十三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第十四条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
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教师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情节轻微的,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履行职责或者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认为教师行为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情形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则第十条实施的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
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
第十八条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将学生受到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信息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学校禁止饮酒制度
有~未成年人不能吸烟不能喝酒,不能去酒吧,网吧,舞厅,禁止性交际等,我国规定未成年未满18周岁,不能吸烟喝酒赌博,去未成年不许去的地方,如果一些店主把烟买给未成年人,也得于犯罪,所以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烟类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吸烟形势极为严峻。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时期,身体及心智都未成熟,吸烟对其造成的损害既广泛又深远。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于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只是作了概括规定,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制措施。鉴于此,必须完善我国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法律规定,细化相关机关和个人的责任,依靠完善的法律手段切实遏制未成年人吸烟率上升的趋势。
一、我国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相关法规评析
综观我国目前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法规,可以发现以下特点:
1.国家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从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到各种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这些法律规定注重国家、社会、有关单位和学校对未成年人吸烟危害的宣传教育,倡导大、中、小学生不吸烟,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的责任,并且希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教师通过表率行为影响学生不吸烟。
2.仅有个别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规定了处罚条款。在笔者所梳理的有关禁烟的法律、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仅有两部法规规定了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条款。
学校不允许喝酒
必须是不可以!你要好好学习,保证身体健康,我看了一个很权威的营养学专家说,世界上任何含有酒精的饮品都对人体没好处,所以啊,什么葡萄酒对血液循环有好处之类的话都是健康上的误区,大家以讹传讹就夸大了。
你要是忍不住就告诉自己:“这些都是毒药 坚决不能喝!!”
就好了~~我就是这样拒绝零食的呦~~呵呵 祝你好运咯~~
学校禁止喝酒标语
1.司机一杯酒,亲人几多愁。
2.劝亲劝友,不劝司机喝酒。
3.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5.树喜雨后栽,车怕酒后开。
6.全民拒酒驾,平安你我他。
7.驾前贪杯,酒后伤悲。
8.明知驾车还劝酒,绝对不是好朋友。
9.美酒可以重倒,生命不能重来。
10.生命多美好,酒后别上道。11.远离酒驾,平安回家。
12.拒绝酒驾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学校禁酒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于2012年开始颁布执行禁酒令!《全军禁酒令》指的是《关于严禁违规宴请喝酒问题的规定》。内容包括陆军“禁酒令”十条,海军五条,武警部队八条。
陆军“禁酒令”明确:
一、严禁酗酒;
二、严禁工作日喝酒;
三、严禁值班执勤期间喝酒;
四、严禁执行任务期间喝酒;
五、严禁公务活动违规喝酒;
六、严禁公款聚餐喝酒;
七、严禁各级工作组下部队期间喝酒;
八、严禁着军装到地方营业场所喝酒;
九、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十、严禁酒后操作使用装备弹药和危险品。
海军明确规定:
一、严禁集体会餐时喝酒;
二、严禁院校教员、学员互相宴请喝酒或集体外出喝酒;
三、严禁工程、采购、医疗、装备、科研等人员接受企业或承包人、销售人宴请,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喝酒;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乔迁生子、祝寿庆生等时机邀请现役人员聚众喝酒;
五、严禁借远洋护航、编队出访、中外联演、军事留学等时机购酒带酒。
武警部队要求:
一、严禁战备、值班和遂行任务期间饮酒;
二、严禁工作日饮酒;
三、严禁领导机关下部队期间饮酒;
四、严禁国内公务接待活动饮酒;
五、严禁军地之间、部队内部宴请饮酒;
六、严禁官兵聚众到地方场所饮酒;
七、严禁在部队营区和办公场所饮酒;
八、严禁任何时机、任何场所酗酒。官兵探亲休假、休息期间亲友团聚,要严格控制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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