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美各地,任何一个街角的超市或杂货店,冷藏柜里装的主要都是能量饮料。其中最为人所知的是怪兽(Monster)、红牛、巨星能量提升饮料(Rockstar)、Amp以及NOS,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几十种的能量饮料,像是Gazzu、HyDrive和Neurosonic。
能量饮料是新窜起的时髦商品。红牛直到一九九七年才首次在美国销售,当时其他牌子的能量饮甚至连配方都还未研发出来。看着架上的这些饮料,你会情不自禁地想问: 这些罐装、灌有二氧化碳气泡的咖啡因传递机制,为什么可以有这么大的改变? 但这么问可能会比较合适: 这些改变为何要花这么久的时间?
要更了解能量饮料,我们需要回溯到一个世纪以前。
一九〇九年,有个男人叫艾萨.坎德勒(Asa Candler),他是亚特兰大有力人士,拥有一家银行、塞满棉花的仓库和很多不动产,同时也对经营铁路很有兴趣。八年之内,他成为这个发展快速城市的市长。
坎德勒名下有一栋亚特兰大市内最高的建筑,那是一栋十七层楼高的坎德勒大楼,其阴影刚好可覆盖整条桃树街。这栋大楼建造时,坎德勒在基座上摆了瓶可口可乐。与可口可乐配方的研发者争取配方权利的二十年期间,坎德勒将这个新奇的在地商品,变成整个地区最大的金鸡母。
他每年贩售的饮品超过一百万加仑,也就是超过一千六百万份的饮料。在南部雄据一方后,坎德勒蓄势待发,准备征服全美国的饮料市场。他的梦想是进军全球。早在人们听闻能量饮料这个名词之前,坎德勒就已开始兜售几百万份加有些许咖啡因的含糖饮料。
坎德勒当时把可口可乐当成提神饮料卖,名字则取自最早配方里的两样兴奋物质:古柯(coca)以及来自非洲的含咖啡因果实可乐果(kola)。
一九〇九年有则诡异的广告,画面中一只吓人的大手从苏打水瀑布里伸出来招手示意。广告文案写着:“累了吗? 过来享用一杯可口可乐吧!保证消除疲劳。” 当时,一瓶八盎斯的可口可乐含有八十一毫克的咖啡因。这样的剂量十分刚好,少于一杯普通咖啡所含的咖啡因,但又比一杯浓茶还多。约略高于一份SCAD。
和现今一罐十二盎司的可口可乐相比,当时所含的咖啡因比现在的两倍还多一些,差不多就是一罐八盎斯红牛饮料所含的咖啡因剂量。
换句话说,第一瓶的红牛饮料,其实就是可乐。
但在一九〇九年,坎德勒得亲上火线面对挑战。他的敌人非常难缠,此人就是哈维.威利(Harvey Washington Wiley)。身为美国农业部化学局(食品药物管理局的前身)同时也是州际纯食品委员会(Interstate Pure Food Commission)的主席,威利责任重大,得落实《纯食品与药物法》(Pure Food and Drugs Act)。
威利在一九〇二年成立试毒小组(Poison Squad),因而声名大噪。这个小组是由二十人所组成,其任务是吃下添加防腐剂的食物,包括硼砂、甲醛、硝酸钾等等。任务期间长达好几年,为的是了解防腐剂对人体造成的影响。
记者戏称威利为“老硼砂”及“化学十字军”。试毒小组更激发民众的创意,写了首广为流传的小调:“下星期他就会给他们吃加了纽堡酱或其他酱料的樟脑丸。别担心,他们会撑过去的。”威利运用民众对试毒小组的注意力,于一九〇六年成功推动了《纯食品与药物法》。
威利警告美国人防腐剂有多危险后,坎德勒开始担心,因为威利的下一个目标是咖啡因。他表示咖啡因是一种会上瘾的添加物,不应当贩售给儿童。有趣的是,威利所指的并不包括他每天都要喝的咖啡,而是可口可乐的关键成分咖啡因。他认为可乐中并不包含其名称所示的两种成分――古柯和可乐――而是含有和鸦片及大麻同样具成瘾性的咖啡因。
两人的对决于一九〇九年十月二十日揭开序幕,当时联邦干员们在田纳西州的东岭(East Ridge)等待乔治亚州的货运卡车前来。在卡车跨过州际线的同时,上头的货物就归州际商业法(interstate commerce)所管,也就是美国政府的管辖范围。
干员们扣押了车上的货物:四十大桶及二十小桶的可乐糖浆。可口可乐的总工厂在亚特兰大,这些糖浆由此运往查塔努加(Chattanooga)的装瓶工厂。联邦政府依《纯食品与药物法》起诉可口可乐公司,缘由是饮料内掺杂有害成分:咖啡因。
《亚特兰大立宪报》(Atlanta Constitution)做了一则相关的小篇幅报导,但这个案子如同雪球般很快地越滚越大:
查塔努加市,田纳西,十月二十日电。美国地区检察官潘兰发表声明,将对可口可乐公司提出告诉。该公司从亚特兰大将一车车糖浆运往查塔努加的可口可乐装瓶工厂。根据声明所述,检方提出告诉的理由是,可口可乐里含有咖啡因,检方认为该物质有害健康。检方进一步指出,这些托运货物标示不实,饮料里并不未含古柯叶的活性成分,但联邦政府以为自己管控的是桶子上标示的物品。饮料含有的咖啡因不是从可乐果而来,而是从茶叶里粹取出来的。
美国政府和可口可乐公司之间的争霸战不仅仅是历史上的奇闻轶事,更为接下来一世纪的咖啡因管制揭开序幕。
这个案子花了两年才终于在一九一一年三月步上法庭。威利于一九一一年三月从他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家出发,前往查塔努加旁听法庭攻防。当时民众称为此事件为“联邦政府对抗四十大桶及二十小桶的可口可乐”,或简称“可口可乐大审判”。
情势一开始看来对威利不利。
他在雅致的金船饭店(Hotel Patten)登记入住,却在稍后发现饭店的老板卢顿(J. T. Lupton)居然是可口可乐于查塔努加的瓶装商。“我提议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开庭,我们在那有比较多专家可谘询。但检察官麦凯布却指示要将诉讼案移至查塔努加。可口可乐规模庞大的装瓶工厂就位在那里,舆论自然会导向该公司。”威利写道:“我到了那边,发现入住的饭店竟是可口可乐那帮人所有。”不消说,对被告最有利的地方当然是亚特兰大。
在经过一周的法庭攻诘后,联邦政府于三月二十一日停止诘问,检察官觉得已经对可口可乐公司提出有力的攻击。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威利这位政府最著名的食品专家却完全保持沉默。他坐在那观看了整场审判,觉得没有亲自研究咖啡因就上前作证,是很不恰当的行为。不久之后,他就会对这样的决定感到后悔。
陪审团听取了谢弗(Louis Schaefer)博士的证词。谢弗的公司位于纽泽西州湖林市,这家生物碱工厂负责生产可口可乐的关键成份“五号商品”(Merchandise No. 5)。根据证词,他使用的原料是磨成粉末的可乐果及去除古柯碱的古柯叶。其他证人则表示,饮料里的咖啡因取自从亚特兰大购买的咖啡及巧克力。
但大部分的证词都很可疑且偏袒某一方。查塔努加市的医师布朗(B. H. Brown)替可口可乐作证,评估可乐对人体所产生的影响。根据《亚特兰大立宪报》的报导:
布朗医师在法庭表示,他检验了一百名平均年龄二十四岁的男性,都是可乐的爱好者。结果显示,这些受试者都不曾因饮用可口可乐而受到影响。
有些证人的证词更是无专业可言。
可口可乐公司的一名专家维豪斯(R. C. Witthaus)博士出庭作证,表示咖啡因不是一种毒品。接着,检察官拿出一本维豪斯先前的著作,书中他不仅宣称咖啡因是种毒品,更详尽地举出十三个因过量使用咖啡因而致命的案例。
来自费城的药剂师伍德(Horatio Wood)也被检察官抓包,他曾撰文表示咖啡因有碍于肌肉发展,但在法庭上的证词却与过去大相迳庭。(这两个例子中,证人都辩称,自己著作中与证词相抵触的部分,都是从其他资料抄来的,因此检察官挑出的这些段落应该本来就错了。)
也因此,这场审判充满激情、不可靠的证据以及伪科学。在那个年代,如此重要的法庭攻防会这样一点也不奇怪。真正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可口可乐公司在审判进入第三周时仍旧气势如虹,他们的律师此时才要拿出秘密武器。早在几个月前,律师团意外发现他们在抗辩时的弱点,因为当时几乎所有的咖啡因研究都是在动物身上进行的。可口可乐公司需要找到人愿意进行人体试验,以反驳威利的指控,证明可口可乐不会导致精神异常。动作要快。
几年前,研究员李弗斯(W. H. R. Rivers)进行了相关的人体试验,结论是咖啡因可减缓疲劳感,并增加工作的能力。可惜的是,受试者只有李弗斯本人以及另一位男子。
好几位有头有脸的精神科医师都婉拒了可口可乐公司的邀请,害怕会答应该企业的请求后,有损自己的名声。
此时,哈瑞.荷林沃斯(Harry Levi Hollingworth)接受了可口可乐公司的条件.当时他才刚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正在巴纳德学院任教。
时间是如此紧迫,荷林沃斯白天还有自己的工作要进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日复一日协助他进行研究的,是他的夫人莉塔(Leta Hollingworth)以及一票助理。在短短四十天内,他们承租了一间曼哈顿公寓,召集了十六位受试者――除了偶尔、中等和频繁摄取咖啡因的人外,还有戒咖啡因的人――并完成了一连串精密的检查。研究人员在戒断、适当使用及重度使用咖啡因的情境下,评估受试者的认知功能、感知能力、以及运动的技巧。他们进行了单盲及双盲试验,并使用包含和不包含咖啡因的胶囊、安慰剂以及可口可乐糖浆。
在审判于查塔努加市开始不久,荷林沃斯就完成了这项研究,对自己缜密的研究成果信心满满,并于三月二十七日出庭作证。隔天,《查塔努加每日邮报》这么写道:
荷林沃斯博士的证词是这场早晨听证会的重头戏。他制作多张图表、搬出科学仪器以佐证自己的论点,也就是咖啡因不会导致次发性忧郁症。和其他的证词相较,他提出的证据在当下是最有趣且技术上最具说服力的,就连交叉诘问也无法撼动他做出的推论。
尽管战况看起来十分乐观,可口可乐的律师团还是不放心将赌注全押在陪审团上。在荷林沃斯作证的一周后,他们提出了驳回起诉的申请,并且声明他们加入产品中的咖啡因一直都是配方上的固定成分,若去除了咖啡因,可口可乐就再也不是可口可乐了。
法官艾德华.山弗(Edward Sanford)也同意可口可乐律师的申请。他在裁决里如此写到:
加入可口可乐饮料里的咖啡因,是常规且必要的成分。若没有咖啡因,变成无咖啡因饮料,该产品就会失去最必要的元素。而期待能从中获得咖啡因特殊效用的消费者们,就会无法获得满足。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在此强调,咖啡因带来的提振精神是可乐最具特色的效果。
当然,这是可口可乐公司将咖啡因标示成调味剂之前的事了。
山弗法官更进一步地建议,可口可乐公司最好不要将咖啡因从产品中去除。
简单来说,没有咖啡因的可口可乐就不是大家所熟知的可口可乐了,看商标而购买的消费者也就无法从中得到预期的效果。此外,不含有咖啡因的可乐若流通市面,购买此商品的大众实际上就是被欺骗了。
可口可乐跟荷林沃斯打了场胜仗,但战火仍绵延不断。
《纯食品及药物法》的缺陷之一,就是它不够明确(篇幅太短了,内容只占了六页)。美国国会在一九一二年考虑修订法案,使它更容易被解读或加入条文,像是将咖啡因列为会成瘾或有害的物质。
在众议院州际与对外贸易委员会(House Committee on Interstate and Foreign Commerce)的法案修订听证会上,威利回想起他所挂心的可口可乐。(他以一般民众的身分出席委员会。在一个月之前,他刚因一连串受争议、泛政治化以及一些私人因素被迫辞职。)
在听证会上,威利提到,他近期收到一封肯塔基州医师的来信,内容大多关于饮用可口可乐的习惯:
我实在不乐见这个饮料控制人们的生活。
罗伯森(O.C.Robertson)医师在写给威利的信中说到:
在行医过程中,我逐渐发现长期饮用可口可乐会产生慢性的消化问题,而这些病患都拒绝承认自己喝了太多可口可乐,甚至说谎。由此看来,他们跟吗啡成瘾的病患有类似的特征。
但国会议员汉米尔顿(Edward Hamilton)很快就打断威利的发言 : “一般瓶装的可口可乐,其内含有的咖啡因并不会超过同容量咖啡所含有的咖啡因。同理,跟饮用咖啡的习惯相比,可口可乐还称不上是种成瘾药物,也绝不会被认为是成瘾药物。”
议会成员担心,若在法案修订时将咖啡因加入清单,意同视咖啡因为成瘾药物。因此,汉米尔顿提出显而易见的疑问:
我们要拿咖啡怎么办呢? 我所拥有的相关知识很浅薄,好吧,几乎可说是一无所知。但不消说,咖啡像可口可乐一样四处可见,想必对人体多少也有所损害吧?
威利如此回应:
当然,您说的没错。但现实中我不会太在意这个问题,因为我们通常是随餐饮用咖啡,但可乐这种药物则常常空腹直接灌进胃里。在许多情况下,咖啡因对我们的身体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我们知道要让孩子们远离咖啡跟茶,就我而言,也知道睡前不要喝咖啡。
威利越说越生气,甚至火冒三丈地发表激烈的言论:
为什么这个国家的人们,是如此容易受到这糟糕的药物所控制?为什么你应该缓解疲惫的感觉,好让你可以工作到筋疲力竭?咖啡因让你无法察觉自己已经累了。疲惫是很自然的身体反应,告诉我们再不停下来就会有危险。铁路运输怎么维持安全,如果你勇往直前还将所有开关的警示器都关掉?这些都是危险的警示。到底什么是疲劳?疲劳是人体的自然反应,告诉我们已经做的够多了。你拿起一瓶可口可乐,上面贴的标签写着“消除疲劳”。这个饮料是如何消除你的疲劳呢?是提供你更多的能量或食物吗?不!――是移除疲劳的感觉,将我们对危险的感知直接删除。当你感到累的时候,该做的是休息,而不是喝可口可乐。
威利坚持该法案不可适用于咖啡或茶,因为在这些饮品中,咖啡因不是添加物,而是天然存在的成分。在整个谈话过程中,他的态度坚定且诚恳,但又不失幽默感,甚至还取笑提供清淡咖啡的餐厅。
现场有人问,一瓶可口可乐含的咖啡因是否跟一杯咖啡一样,威利是如此回覆的:
容量一样时,一杯可口可乐跟一杯咖啡含的咖啡因剂量是同等的。虽然说咖啡里的咖啡因含量会有所变动。有些餐厅提供的咖啡,几乎没什么咖啡因在里头。哈哈!
可口可乐的代表律师赫许(Harold Hirsch)认为,这个议题不该由国会主导,毕竟案件仍在法庭里如火如荼地进行,也就是应该回到“四十桶糖浆”事件本身。总结时,律师赫许代表可口可乐直接点名威利,说他在查塔努加的法庭上放弃出席作证的机会。
赫许接着说,这场审判让大家明白了几点:
至今所发现的科学证据都显示,咖啡因并非成瘾或有害的药物。查塔努加法庭上所引用的证据,显示许多关于可口可乐的夸张描述都不是真的。修订法案时,应将可口可乐与茶、咖啡归为同一类。
最终,咖啡因还是没被列为成瘾或有害的物质。
来源:摘自《无所不在的咖啡因》 作者:墨瑞·卡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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